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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教育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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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年),广川(今河北景县)人,汉代最著名的经学大师,长于《公羊春秋》,有“汉代孔子”之称。他生活在“文景之治”和“武帝之雄材大略”的汉王朝极盛时代,早年刻苦习儒,“三年不窥园”,继之收徒授业,“下惟讲诵”。景帝时担任博士官。武帝诏举贤良,他以3篇对策,为汉代“独尊儒术”文教政策奠定理论基础。他一生著述甚多,但现仅存《春秋繁露》82篇,是研究其教育思想的基本材料。

  (一)论化民成性的教育目的

  董仲舒鉴于秦王朝对人民实行“严刑峻法”而迅速灭亡的教训,主张实行“德教”。他用天道“阳尊阴卑”的思想,为儒家的“德治”找到了“天意”的根据。他说:“天数右阳而不右阴,务德而不务刑”,王者应“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又说:“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从理论上论证了“任德教而不任刑罚”的治术主张。

  董仲舒总结了先秦孟荀两人关于人性善恶的争论,认为人性只是“天”创造人类时赋予的一种先验的素质,这种素质具有善的可能性,也具有恶的可能性,只有通过教育才能使它进而为善。董仲舒吸收了先秦以来关于人性差异论的观点,明确地提出了“性三品”说。他把人性划分为“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三个不同的等级。“圣人之性”是绝对的善性不需教育;“斗筲之性”为天生的恶性,虽教难善。这两部分人在现实生活中都是比较罕见的。“中民之性”代表万民之性,方可“名性”。“中民之性”就是“有善质而未能善,”只有通过王者的教化才能成善。因此,教育对绝大多数具有“中民之性”的人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他们是教育的主要对象。

  (二)关于文教政策的论述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比较集中地体现在他的贤良对策中。他向汉武帝提出了三大文教政策的建议,对两汉的学校教育及教育管理产生极其深刻的影响。

  1、兴学校以广教化、育人才

  推行德治的关键在于办学育才,推广普遍的教化。因为养士是用贤的基础,董仲舒在贤良对策中说:“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他建议在中央设太学以培养贤士,造就符合国家需要的官吏。在地方设庠序以教化百姓子弟,授予以儒家纲常伦理之道,达到“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的目的。汉武帝采纳了这一建议,相继在京师和州郡设立了太学和庠序之学。

  2、行选举以拔擢贤才

  董仲舒认为兴学育才与广开仕路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他主张将学校养士与行察举选士结合起来。他主张建立常规化的选拔贤才的制度,建议“使诸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赏,所贡不肖者罚。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他的论述为汉代察举制度的创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3、独尊儒术以统一思想

  董仲舒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博采诸子百家之学,尤其是糅合阴阳五行学说,建立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神学理论。他认为封建大一统是天经地义的原则,而在“师异道,人异论,百姓殊方,指意不同”的情形下,君主就无法保持国家的统一。为此,他认为不仅要立儒家学说为正统,而且要将它作为判别是非、统一思想的唯一准绳。这一独尊儒术的主张在实质上与秦代焚书禁学的主张并无区别,都是一种文化专制主义的文教政策。但董仲舒的目的是要通过大力尊祟儒学来达到统一思想的目的。这一主张被汉代统治者吸纳为国策,推广、影响到社会各个方面。独尊儒术与兴学校、行选举三者紧密结合,有效地发挥了维持和巩固封建统治的作用。三大文教政策不仅指导着汉代教育,而且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教育影响极为深刻。

  (三)论道德教育

  在董仲舒的教育思想中,道德教育是其核心,因为它是董仲舒德治政治思想在教育上的自然延伸,是成就理想人格的必由之路。

  1.道德教育内容——“三纲五常”

  “三纲五常”是董仲舒伦理思想体系的核心,也是他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所谓“王者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并非由董仲舒最早提出,但他对此用“天人感应”、“阳尊阴卑”的理论进行系统论证,使之在教育和伦理实践中产生深刻影响。与“三纲”相配合的“五常”是仁、义、礼、智、信。“五常”作为道德概念在先秦早已提出,但董仲舒把它提升为“五常之道”,并作了新的发挥。“三纲”是封建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五常”则是与个体的道德认知、情感、意志以及道德践履等心理、行为能力相关的道德观念,是“三纲”总则赋诸个体并具体展开、广泛延伸于各种社会关系的个体品质的保证。“三纲五常”成为两千多年来中国封建社会道德教育的中心内容。

  2.道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

  (1)“以仁安人,以义正我”

  董仲舒主张在道德教育中,“治我”要严,待人要宽,“躬自厚而薄责于外”,所以要特别注意“以仁安人,以义正我”。“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他要求以“仁者爱人”的情怀去爱护、关心他人,宽以容众,同时要以义来约束自己,
“自攻其恶”,经常自我检查反省,以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

  (2)“强勉行道”

  董仲舒指出:“强勉行道,则德日起而大有功。”就是说,奋勉努力地进行道德修养,德性就能日益显著,取得良好的成效。在“行道”过程中,应“尽小慎微”,采取“众小成多,积小致巨”、“渐以致之”、“累善累德的方法,日积月累,持之以恒,以陶铸崇高的善性。

  (3)“必仁且智”

  董仲舒在道德教育过程中还提出“必仁且智”的命题,主张道德教育必须做到“仁”与“智”的统一。他突出强调了道德修养中情感与认知的统一。“仁者爱人”,但不是一种盲目或无原则的爱,而要靠“智”即道德认知来调节。

  (4)重义轻利

  董仲舒认为,道德修养的焦点在于对利与义的态度上。他说:“天之生人也,使之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必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这里的义是体现封建王朝要求的道德规范准则,利是指能满足个人欲望的物质财富、权势等。利满足人们的身体器官上的要求,义满足人们心灵精神上的要求,二者不可或缺。但是,董仲舒主张对道义的追求应高于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只有这样,人生才能获得高度的和谐和最终的满足。“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是董仲舒对这一道德修养原则总的概括。这一原则对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教育曾经产生过重要的影响。

  (四)论教学内容和方法

  1.教学内容

  董仲舒从“独尊儒术”的思想出发,提倡以儒家《六经》为教学的基本内容。他认为各经有其特点,教育效果不同:“六学皆大,而各有所长。”作为《公羊春秋》的大师,董仲舒特别强调《春秋》的教育意义。他认为《春秋》的根本特征是“奉天而法古”,它既是一本“上探天端,正王公之位,万民之所欲”的政治教材,又是一本“道往而明来者”的历史教材,更是一本“为仁义法”的伦理道德教材。

  2.教学原则和方法

  关于教学原则和方法,他提出以下几点:

  (1)“强勉学问”

  董仲舒认为教学贵在强勉努力,刻苦钻研,才能达到“博”与“明”的境地。他说:“事在强勉而已矣!强勉学问,则闻见博而知盖明”。不论是治学还是修德,都需要发挥“强勉”精神,才能成功。

  (2)节博合宜

  董仲舒认为教学要注意处理好“节”与“博”的关系,学习不能“太博”,也不能“太节”,“太节则知暗,太博则业厌”。太节会使知识暗昧,太博又会使人厌倦,应该节博合宜,节博结合,循序渐进。

  (3)专一虚静

  他认为学习必须专一,始终好善求义,才能知“天道”。他说:“目不能二视,耳不能二听,手不能二事,一手画方,一手画圆,莫能成。……是故君子贱二而贵一。人孰无善?善不一,故不是以立身。”只有心志专一,才能保持高度的学习效率。他又说:“形静而志虚者,精气之所趋也。”学习时要头脑冷静,排除杂念,虚心以求。

  此外,董仲舒还要求教师讲究教学艺术,达到出神入化的境地。他说:“善为师者,既美其道,有慎其行;齐时早晚,任多少,适疾徐;造而勿趋,稽而勿苦,省其所为而成其所湛,故力不劳而身大成,此之谓圣化,吾取之。”在这里,他指明了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要求教师充分发挥学生的才能,提出教学的可接受性、启发性的原则,这些都是合乎教学规律的见解。



【站长简介】刘海,教育硕士,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延安市优秀教师,无锡市首届“勤远教师奖”获得者。主持或参与10多项省市级课题研究工作,80多篇教学论文发表于省级以上期刊,120多篇文章发表于教辅类报刊……[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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