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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科学认识两种不同类型的现代企业制度---论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改革

党的十四大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了确保实现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完善、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促进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从而使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到了一个企业制度创新的新阶段。
所谓现代企业制度,如果从一般意义上说,就是指现代公司制企业所实行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和“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本特征的企业法人制度。由于现实生活中各个国家内部的任何一个具体的现代企业制度,又都是直接同各个国家所实行的社会基本经济、政治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所以根据各个国家所实行的社会制度性质的不同,又可将现代企业制度大体划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与资本主义制度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资本主义企业制度性质的现代企业制度,一种是与社会主义制度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具有社会主义企业制度性质的现代企业制度。我们国家所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只能是一种具有社会主义企业制度性质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所提出的那样一种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础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
在如何建立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或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具有社会主义企业制度性质的现代企业制度方面,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自十四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党和国家已经采取了政企分开、两权分离、实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以及改革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等多种探索措施,并为此投入了相当的精力,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在一些重要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但从总体上看,在直接触及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社会主义企业内部的所有制形式和产权制度、经营制度、劳动制度、分配制度以及企业领导制度等基本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等深层次的重大问题上,诸如用来确保国家所有者权益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具体实现形式如何确立;国家对公有制法人企业中国有资产或资本金和领导干部职务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具体管理方式如何确定;能够直接体现企业职工和企业党组织在公有制法人中实际地位的科学社会主义的企业领导体制或法人治理结构的具体实现形式如何建立;实行公司制改组的、公有制法人企业的、社会主义的具体实现形式如何选择等,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探索方面,至今仍未能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仍然有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上的难题,需要我们通过进一步攻坚得到根本解决。这固然与建立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本来就是一项史无前例和具有开创性的艰巨事业,同时国有企业要实行制度创新必须首先具备一定的配套条件,因此只能是循序渐进,不可能一蹴而就等原因有关。但更主要的问题却是由于我们有些同志(其中包括一些著名经济理论专家)对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与资本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即西方公司制法人企业制度二者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它们二者之间的主要异同点,在思想认识上至今仍然比较模糊和不够清楚,致使在对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特点和规律的把握上,至今仍然不够科学和准确。这既是导致我们国家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入深层次的攻坚阶段之后举步维艰、进展迟缓、投入产出效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其关键所在。
我认为,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同资本主义现代企业制度或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具有资本主义企业制度性质的西方公司制企业制度二者之间应该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既有相同点,因而可以相互学习借鉴和相互促进;又有根本不同点,因而使它们在各自的具体实现形式和阶级性质上,呈现出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状态。
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和资本主义现代企业制度之间的相同点主要在于,二者都是以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①二者都是以具有法定独立地位的法人企业为其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的。所谓法人企业,就是指那种既具有法律地位,同时又具备必要的经济条件,因而能够真正做到依法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②二者都是以承担财产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为其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实现形式的。所谓有限责任,就是指以企业法人内部的全部法人财产或经 国家注册的企业法人内部的法定资本金数量为限,只对外承担有限量的偿还经济债务的责任。③二者都是以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或法人治理结构形式为其现代企业制度的可靠保证的。所谓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或法人治理结构形式,就是指已经被无数社会实践证明是比较规范而且十分有效的,由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等四个机构(其中包括一个非常设机构和三个常设机构)组成的,以权力、决策、执行、监督四个机构三权分离、三层定位、三级负责、相互制衡为基本特征的那样一种所谓“四三三三”的法人企业的科学权力结构形式。④由上述三个方面内容所决定,二者都是以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和“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其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的。
以上四个方面既是它们二者的共同点,又是一般性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标志。因此,如果缺乏上述四个方面中的任何一个方面内容,就既不会真正形成社会主义的现代企业制度,也不会真正形成资本主义的现代企业制度。
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和资本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不同点主要在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根本不同性质的社会制度与一般企业法人制度实现有机结合之后,在它们各自社会内部具体法人企业制度实现形式和阶级性质上所体现出的不同。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①二者在选择企业法人财产或法定资本金的所有制形式和投资形式上,前者主要采取以公有制的形式(这里所谓公有制形式,主要是指国有制和那种板块式而非拼块式的企业全体职工集体所有制,特别是在国有制基础上所产生的那种板块式的企业全体职工集体所有制形式)为基础或主体的所有制形式和投资形式;后者则主要采取以非公有制的形式(这里所谓非公有制形式,主要是指那些个体、私营、外资以及由私人拼块所产生的股份制的法人所有制形式)为基础或主体的所有制形式和投资形式。②二者在选择实行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载体或主体上,前者应选择的企业法人载体或主体,主要是法人企业内部的全体职工集体或全体职工集体的直接代理者;后者的法人载体或主体则主要是法人企业外部的全体股东或全体股东在企业内部的直接代理者。③二者在选择对企业内部的法人财产承担有限责任的载体或主体上,前者应选择的载体或主体主要是国家(政府)和企业内部的全体职工集体;后者的载体或主体则主要是企业外部的全体股东或全体股东在企业内部的直接代理者。④二者在选择法人企业所采取的有限公司的具体实现形式上,前者主要是选择和采取以公有制的独资有限公司与以公有制的独资有限公司为基础或主体直接发行股票上市所产生的那种由公有资产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相结合,而以公有制的独资或控股有限公司为主的具体实现形式;后者则主要是采取以非公有制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结合,而以非公有制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为主的具体实现形式。⑤二者在选择法人企业所采取的科学企业领导体制或法人治理结构的具体实现形式上,前者主要选择和采取的企业领导体制或法人治理结构形式,是严格按照全体职工集体是企业主人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容,以及相应由用来确保实现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各级政府(党委)的专门派出机关和用来确保实现国有企业职工集体法人财产权益的企业职工大会共同作为企业权力机构、由企业党委兼董事会作为企业常设决策机构、由企业总经理作为企业常设执行机构、由企业职工监事会作为企业常设监督机构等四个机构所组成的,以社会主义的权力、决策、执行、监督四个机构三权分离、三层定位、三级负责[即企业职工个人要对企业总经理直接负责,企业总经理要对企业党委兼董事会直接负责,企业党委兼董事会要对用来确保实现国家所有者权益的上级政府(党委)专门派出机关和用来确保实现国有公司制企业法人财产权益的企业职工大会机构或全体职工集体直接负责]、相互制衡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而建立起的那样一种社会主义企业的所谓“四三三三”的科学权力结构形式;后者主要选择和采取的企业领导体制或法人治理结构形式,则是严格按照全体股东即出资者是企业主人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容,以及相应由股东大会作为企业权力机构、由企业董事会作为企业常设决策机构、由企业总经理作为企业常设执行机构、由企业监事会作为企业常设监督机构等四个机构所组成的,以资本主义的权力、决策、执行、监督四个机构三权分离、三层定位、三级负责(即企业职工个人要对企业总经理直接负责,企业总经理要对企业董事会直接负责,企业董事会要对用来确保实现公司制企业所有者权益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益的企业股东大会或出资者直接负责)、相互制衡为主要特征的资本主义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而建立起的那样一种资本主义企业的所谓“四三三三”的科学权力结构形式。
以上五个方面的不同,最终都可归结为两种不 同类型企业法人制度在各自法人企业运行载体或主体上所体现出的根本不同,即社会主义法人企业的运行载体或主体,主要是企业内部的全体职工或劳动者,而资本主义法人企业的运行载体或主体,则主要是企业外部的全体股东或出资者。而两种类型法人企业主要运行载体或主体的根本不同,最终又必然会导致两种不同类型法人企业制度所体现的阶级性质、主要依靠力量和企业发展方向的根本不同。即社会主义法人企业既是国有企业,同时又是直接属于劳动人民或企业内部全体职工劳动者集体板块式共有的企业,而资本主义法人企业则是属于出资者或股东有产者拼块式合有的企业;社会主义法人企业内部的主要依靠力量是工人阶级或全体职工劳动者,而资本主义法人企业内部的主要依靠力量,则是资产阶级或全体股东有产者。由上述两个方面所决定,在社会主义法人企业内部的经济利益、收入分配政策的制定上,必然总是朝着首先确保国家利益和企业职工集体利益的社会主义方向发展,而在资本主义法人企业内部的经济利益、收入分配政策的制定上,则必然总是朝着首先确保企业出资者或股东有产者个人利益的资本主义方向发展。
因此,我们只有对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和资本主义现代企业制度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对它们二者在上述几个方面所体现出的那些主要异同点有了十分明确和深刻的认识之后,才能对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特点和规律有更加科学和准确的把握,才能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从而确保我们在当前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快建立我国具有社会主义企业制度性质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圆满完成所面临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任务,更好地实现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的在我国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改革目标。
作者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省直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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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考文献
1、《论建立社会主义的现代企业制度》,霍宪森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5月版
2、《理性出击——中国企业改革分析》,钱津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9月版
3、《中国基层民主发展的最新突破》,黄卫平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3月版。
4、《论建立中国特色的横向权力监督体制》,霍宪森,发表于2003年12月4日中国人大新闻网理论研究栏目和2004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网监察论坛栏目。
5、《“四三三三”结构是我国基层单位领导体制的最佳形式》,霍宪森,发表于2003年4月1日中国人大新闻网。
6、《论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含义及其具体实现形式》,霍宪森,发表于2004年9月10日中国政治学网政治学前沿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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