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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退出必须明晰十个关键

备受关注的国有资产退出问题,作为国有资产合理流动的核心内容之一,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对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来说,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动过程中的资产流失,无疑成为一个重大问题。因此,解决国有资本的退出,具体操作中必须明晰以下十个重大问题。 一、国有资产退出的目标 国有资产的退出目标是为了改革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进而形成多元主体的治理结构。而在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推进国有资产的流通,除了要促进国有企业形成合理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外,更重要的是要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确保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与竞争力。在目前情况下,我国国有资产的退出目标实质上是一个多元组合:形成企业合理的治理结构、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有经济整体素质等。 二、退出行业的选择 按照《条理》要求,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领域要保持控制力与竞争力。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领域的国有资产退出,是相对的,是以完善企业产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效率为目标的退出。但对于其它的一般竞争性领域,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国有资产的退出的程度可以适当提高,甚至可以完全退出。因此,各级各地政府,在推动国有资产合理流动中,必须注意不同行业的国有资产性质差异,采取相应的退出方式。 三、退出的次序设计 所谓退出的次序设计,实质上是选择渐进式退出,还是突变式退出,也就是退出的时间控制问题。这一问题的提出,主要是考虑市场承受能力以及社会稳定问题。在退出次序的设计上,各国根据自身情况都有所差别,但基本上以渐进式为主,即根据社会承受能力和行业控制要求以及本地情况,分期、分批有选择地渐次退出。 四、退出的承接方限制 国有资产退出实质上要涉及两类不同的承接方:一是国家控制行业的国有企业以提高治理效率为目标的资产退出承接方;二是国家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彻底退出的承接方。在当前情况下,我们认为,前一类国有资产退出的承接方,应以第一、二种为主,并根据情况适当引入第三、四种承接方,但对涉及国家安全领域的行业,引入外资承接方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外资投资产业导向目录;对第二类退出资产,应以二、三种为主,并可在不违反外资投资产业导向目录的情况下大胆引入第四种承接方。 五、退出中的承接方资金来源问题 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完全退出或绝大部分退出的企业可分为三种情况:效益较好且具有一定发展前景;效益不好但具有发展前景;效益不好也不具发展前景。针对第一和第二种情况,应尽可能吸引战略投资或风险投资基金进行收购,如果现实条件难以做到,可采取鼓励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或发行抵押证券,也可以进行抵押贷款或质压证券化,这实际上类似于杠杆收购(LBO),同时,积极鼓励内部职工参与,尽可能减少融资对金融带来的冲击;针对第三种情况,必须认真对资产进行评估,并尽可能把资产出售给具有完全现金能力的企业和机构投资者。 六、退出中的作价和转让方式 在目前我国产权交易市场不完善、资产转让中政府干预难以避免的情况下,应主要采取一次性转让和资产置换的方式进行转让,在作价方式上应根据退出目标和行业情况采取公开拍卖和定向拍卖的方式进行。采取一次性转让,可以避免将来资金收不回或少收回的现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转让;而采用资产置换方式,既解决了公司治理问题,又避免公司资产流失。在作价方式上采用拍卖方式,可以使转让过程公开,信息披露充分,避免暗箱操作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 七、收回资金的使用方向与方式 我国国有资产退出所收回的资金使用方向必须是多元的。对于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完全退出的领域,所收回的资金应该主要用于职工的养老和社会保障费用,但应保留一定比例用于支持新的项目,这一点对于地方政府尤其重要。在决定资金的使用方式上应该采取由职工代表参与的民主决策方式。对于以优化公司所有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资产退出收回资金,应该以投资为主,但可适当保留一定比例充实职工养老和社会保障费用,在使用方式上应该以政府统筹考虑决定为主。 八、原企业的职工就业与分流问题 这一问题主要集中在国有资产完全退出的企业。针对这一问题,许多国家都规定在一定时间内不允许随意解雇职工。针对我国的情况,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针对以优化产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效率为目标的资产退出,应该适当鼓励通过这次机会以买断工龄或一次性补偿方式实施减员增效,但必须保证实施过程的透明度和职工充分参与性。对完全退出的领域,不应鼓励解雇职工,而应该在退出时充分吸收内部职工和管理者参与购买。 九、退出后的监管问题 国有资产退出后的企业监管,根据退出目标、退出行业和退出程度的差异,监管内容是不同的。对于部分退出企业,主要监控接收方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来源、内部治理结构建设情况等;对于完全退出的企业,则主要监管其机制改造情况、资产的短期流动情况等。其余的就是拥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机关对其的依法正常监管。 十、退出成效的评估 国有资产退出是否有成效,要进行事后评估,评估指标有五:一是企业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情况;二是政府从中回收资金情况;三是企业社会服务状况,主要体现在企业的社会产品和服务质量上;四是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状况;五是对金融机构和市场的影响情况。

本文关键词:思想者园地|第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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