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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的价值量(马燕)

教学过程
复习提问:1、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关系。
2、商品价值的含义(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导入新课:我们说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特定性,如绣花针是用来绣花的,电视是用来观看电视节目的。它们的使用价值不能互相替代,你不能拿绣花针来看电视,也不能拿电视来绣花。因为使用价值的不同,所以二者需要交换;但是又由于质的相同,即它们都包含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所以它们之间是可以用来交换的。但是你不能拿绣花针换人家的电视,这是因为它们价值的大小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就来学习商品的价值量。
一, 商品的价值量
1, 定义;商品的价值量指商品价值的大小。
2, 商品价值量由什么来决定。
我们可以这样来分析:价值是由劳动形成的,价值量是价值的量化,那么它就应该由劳动的量化来决定(劳动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我们不能看到,所以也不能估量它的大小,价值量是价值的量化);而劳动的天然尺度是劳动时间,但是生产同样一种商品,每个商品生产者所用的劳动时间不可能是统一一致的。这就是个别劳动时间。
⑴个别劳动时间:各自生产同样一件商品所用的劳动时间。
思考:个别劳动时间为什么会有差异?学生答:因为他们所用的生产工具有先进落后之别。如都绣花,有人用手工,有人用机器,还有人率先用电脑。这可以说是物的因素;另外,还有人的因素,如有些人技术熟练,有些人生疏,还有的人比较勤劳,有的人比较懒惰。这两种因素都是造成个别劳动时间有长有短的原因。即使如此,我们可以用数学上的反证法来论证下结果,如果商品的价值量采用个别劳动时间来衡量,会出现什么后果?那么同一件商品的价值量就会有很多标准,而且,谁用的生产工具越落后,谁技术最差,谁最懒惰,谁的商品价值量反而越高,你说这种情况公平吗?所以个别劳动时间不能决定商品的价值量。那么应该由什么样的劳动时间来决定呢?——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⑵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的劳动时间。
这句话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A, 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指的是当时在某年生产部门里,绝大多数的同类产品的生产条件。其中最主要的是使用什么样的生产工具。我们可以举这样一个例子,如在当今,同样织布,绝大多数生产部门用机器,但是有一些偏远地区,还有人用纺车,还有一些人率先使用电脑织布,那么这种“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就是指织布绝大部分采用机器的这种条件。另两种都不属于“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
B, 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我们还拿上面的例子作比,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本例是指都采用机器织布),如果甲每织一匹布用2个小时,乙每织一匹布用4个小时,丙每织一匹布用3个小时,那么这个“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应该接近3个小时,“平均的劳动强度”是指在同样时间内劳动的含量大小问题,这应该也取其平均数。
C, 某种使用价值,这是代指具有某种使用价值的商品。因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特定性。
我们通过做题来加强一下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理解:
一个织布部门,A用纺车每织布一匹用6小时,B用机器每织布一匹用2小时,C用机器用4小时,D用机器用3小时,E用电脑织每织一匹用0。5小时,问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多少?应为三小时,A和E都是干扰选项,这都不属于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所以这种信息是没有用处的。我们在做题的时候,要学会选择有用信息。
大家想一想,一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不是这样算出来的呢?是不是统计部门一家一家统计出来的呢?这是不可能的,一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商品在市场交换中自民形成的。不受人为的规定和干扰。而且这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会随生产工具的革新,人们熟练程度的加深等因素不断发生变化。比如我们现在的家电和电脑产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变化就很快,商品的价值量变化也就快。
通过以上的理解,我们得出,商品的价值量不能由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而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增长,商品价值量升高;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短,商品的价值量降低。
那我们接着再做一道题:生产同样的商品,甲用3小时,乙用4小时,丙用5小时,问这种商品的价值量谁多谁少?这道题又是一个干扰题,这种商品的价值量是不是都一样啊,商品的价值是不是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所以价值量是一样的。那么我再问,三人获利情况谁多谁少。这个就是个别劳动时间最长的获利最少,个别劳动时间最短的获利最多。
思考:甲认为,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个别劳动时间对商品生产者没有意义。
乙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看不见的,摸不着的,因此,只有个别劳动时间对商品生产者才有意义。
他们的看法你怎么看?
归纳:甲认识到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的重要性,但他否定个别劳动时间对具体商品生产者的重要性。而乙只看到了个别劳动时间对具体商品生产者的重要性,没有看到它不能决定商品价值量的这种不重要性。所以两个人的看法都是片面的。那么个别劳动时间对具体商品生产者有什么意义呢?
我们可以通过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关系来分析
A, 当个别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盈利。
B, 当个别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可能会亏损甚至破产,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掉。
所以个别劳动时间决定了商品生产者的命运,对商品生产者有利的关系应当是前面的关系,即个别劳动时间低天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以为了在竞争中获胜,商品生产者都千方百计降低个别劳动时间,而降低个别劳动时间的惟一途径是提高劳动生产率。
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的价值量成反比关系,即劳动生产率提高,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缩短,商品的价值量降低。
1,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2,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3,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个别劳动时间——无关——————4,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个别劳动生产率—无关———————5,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6,商品价值总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无关—————-
7,个别劳动时间与个别劳动生产率成反比——————8,商品价值总量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无关——————9个别劳动时间与个别生产者生产的价值总量成——反比————

总结:
(一) 三个概念
商品的价值量;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劳动生产率
(二) 二个关系
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
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三) 一个原理
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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