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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五大民生亮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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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亮点 新希望——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五大民生亮点解读

    12月27日起,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 摄

    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吴晶、吕诺、邹伟、徐博)如何确保农村孩子上好学?如何保障农民群众看得起病?如何使农村老人晚年更安定……2011年岁末,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召开部署了2012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农村工作。

    各部门迅速贯彻落实,改善农村民生的政策措施不断涌现新亮点,为农民群众带去新年新希望。

    亮点一:让每个农村孩子上好学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下大力气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让农村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不断加大投入,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实施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等一系列重大工程,满足200万新增学生的就学需求和197万新增寄宿生的住校需求。同时,国家逐年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目前标准是小学生每年400元,初中生每年600元,一些地方还在此基础上有所提高。

    针对农村师资的薄弱环节,国家通过“特岗”教师计划、城镇教师支教、城乡教师交流等措施,为农村学校输送优质教师资源,并在国家组织实施的一系列教师培训重大项目中,对农村教师培训予以重点扶持。同时,通过实施远程教育,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覆盖1亿多农村中小学生。

    针对农村学生营养不良的问题,从今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60亿多元专项资金,为680个国家试点县的所有26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亮点二:农村学校的布局调整要科学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农村教学点撤并要十分慎重。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保障农村学生的就学方便和交通安全工作,要求各地开展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时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防止“一刀切”和“一哄而起”,避免因学校撤并导致学生的“上学远”。

    当前,各地要集中精力处理过去一段时间内因布局调整带来的问题。对已经调整的农村学校,加大资助力度,解决好学生寄宿生活的条件,特别要防止因此造成学生辍学。对必须保留的小学和教学点,加强师资配备,充分利用远程教育手段传送优质教育资源,辅助以光盘教学。农村学校撤并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调整方案要向群众公示,做到民主公开,避免因布局调整引发新的矛盾。

    亮点三:为农村孩子的上学路保平安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要求:充分考虑学生上学方便和交通安全。

    近年来,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门采取多项举措推动校车发展、规范校车安全管理。这些举措包括:规范校车核载标准,推广山东威海等地校车管理先进经验,规范校车制造和日常管理,连续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在全国开展“护卫天使行动”,设立女警队、护学岗,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

    截至目前,各地共设置护学岗2.8万个,组建女警队904个;各地共排查接送学生车辆20.5万辆,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违法1.5万起,取缔不符合标准的车辆7763辆,取缔不符合要求的驾驶人4246名。

    公安部表示,针对当前校车事故频发问题,将会同教育等部门对校车驾驶人开展逐一审查,坚决清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驾驶人;全面检查校车安全技术状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运整改,直至达标后才允许运行。公安部还将会同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对校车行驶路线及沿途道路进行一次深入排查,对校车台账、校园安全管理、校车随车照管人员、校车驾驶人和学生安全教育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抓好各项道路安全设施的完善整改和校车管理制度的落实。

    在此基础上,公安部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深入调查研究,提请党委政府统筹校车发展与教育资源分布,针对农村地区撤点并校带来的校车需求增加、“黑校车”、校车超员等交通安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努力推动校车安全源头性、基础性问题的解决。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建议,党委政府组织校车公司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规范校车安全管理,降低校车运营安全风险;构建校车安全社会管理机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学校、家长、基层组织、群众代表、民警等共同参加的校车安全监督机制,发动广大群众特别是学生家长积极举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会同教育部门编制校车安全手册,加强安全行车教育,实行严格规范管理,全力为广大学生出行提供安全的交通条件。亮点四:让农村群众看病不发愁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97%的农民。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全民基本医保目前惠及全国95%的人口。城乡居民参保总人数达到12.95亿人,其中,新农合参保人数达到8.32亿人,几千年来农民“病有所医”的愿望正在实现。

    2011年,一系列利好政策不断出台:新农合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由2008年的48%提高到70%左右;超过90%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开展门诊统筹,从保大病向兼顾小病延伸;90%以上统筹地区的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的保障水平也在大幅提高,困难家庭患儿看病费用实际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90%,2万多名“两病”患儿受益,补偿资金达到3.26亿元。

    在刚刚落幕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进一步承诺,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推动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互衔接,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将从2011年的年人均200元再提高40元,增至240元。

    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新的一年将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农民受益水平。普遍开展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逐步提高门诊补偿水平。提高新农合基金统筹层次,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重大疾病保障工作。

    亮点五:让农村老人的晚年更安定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社会保障的总的方向是完善制度、提高水平、逐步并轨,最终迈向城乡一体化。

    2009年12月,中国启动首批新农保试点,年满60周岁的参保农民可按月领取养老金。2011年7月,中国又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年满60周岁的参保居民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截至2011年11月底,我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已达3.02亿人。全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面达到60%以上,老少边穷地区总体覆盖面达到85%以上。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海南、重庆、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区市已经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全覆盖。

    根据国务院决定,2012年将实现两项制度全覆盖,比预定计划提前8年。

    越来越多的人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受益。据统计,第一、二批试点地区平均参保率接近80%,有不少地方参保率和续保率均达到90%以上,已经启动的第三批试点地区参保人数也在快速上升。



【站长简介】刘海,教育硕士,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延安市优秀教师,无锡市首届“勤远教师奖”获得者。主持或参与10多项省市级课题研究工作,80多篇教学论文发表于省级以上期刊,120多篇文章发表于教辅类报刊……[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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