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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高考大纲《哲学》注释(认识论)

  根据2005年文综高考考试大纲,《认识论》部分要求我们重视把握以下内容。

一、正确地发挥主观能动性。

(1)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受客观因素的制约,要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就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客观实际条件出发。我们只有把发挥主观能动性同尊重客观规律、正视客观条件结合起来,以客观规律为指导,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有利条件、改变不利条件、创造新的有利条件,才能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不断前进。

(2)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还受一系列主观因素的制约,要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就必须不断积累正确的主观因素。其中,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利益出发点问题,即价值取向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此,我们应当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时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学会分析事物的本质。根据2005年文综高考考试大纲,这部分内容要求把握以下知识点。

(一)现象和本质:事物都有其现象和本质。一方面,现象与本质是有区别的。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它是个别、多变的东西;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东西,是事物相对稳定的内部联系。现象能够为人的感觉器官直接感知,而本质和规律只能由人的理性思维去把握。另一方面,现象与本质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现象是本质的表现,本质总要表现为现象。因此,认识了事物的现象不等于认识了事物的本质,要想认识事物的本质,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

(二)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1、区别:(1)从内容上看,感性认识是对事物现象的认识,理性认识是对事物本质的认识。(2)从认识的形式和特点看:感性认识浊以感觉、知觉、表象等具体的形式反映事物;理性认识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以概念、判断、推理等抽象思维的形式间接反映事物。(3)从它们在认识过程中所处的地位看,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

2、联系: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这是完成认识的根本任务阶段。从理性认识再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检验、补充、完善、发展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这是完成认识的根本目的阶段。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坚持认识中的唯物论;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坚持认识论中的辩证法。

(三)真理与科学理论:真理是人们对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一切真理性的认识都力求正确揭示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如果把真理性的认识系统化,按其内在逻辑构成一定的体系,就形成科学理论。真理、科学理论的性质,决定了它能够预见事物发展的方向,指导人们提出实践活动的正确方案,因而对于们的实践活动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四)认识的根本任务是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并能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根据以上三点,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1)从现象与本质、规律的区别来说,认识了现象不等于认识了本质和规律。(2)从认识的程度、水平来说,认识需要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3)从认识的作用来看,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能更好地指导实践。

(五)培养科学思维方法。根据2005年文综高考大纲,这一部分要掌握以下两点。

(1)分析与综合相结合。人们认识事物时,既要对事物及其过程的有关要素进行分析,又要对事物从整体上进行综合把握。分析就是把事物的整体或过程分解为各个要素,分别加以研究的一种思维方法和思维过程。只有对各要素首先做出周密的分析,才可以从整体上进行正确的综合,从而真正地认识事物。综合就是把分解开来的各个要素结合起来,组成一个整体的思维方法和思考过程。只有对事物各种要素从内在联系上加以综合,才能正确地认识整个客观对象。分析与综合是统一的科学思维方法,我们既要注意在综合指导下的深入分析,又要注意在分析基础上的综合。(我们认为,在高考中一般不会考查“分析与综合”的理论,但可以通过考查考生阅读材料的能力来间接考查“分析与综合”运用。)

(2)合理想象与创造性思维。在分析与综合的思维过程中,如果伴随着合理的想象与创造性思维,人们的认识能力会得到进一步的发挥,认识成果甚至是惊人的。(我们认为,这一知识点,一般也不会直接考查,但可以在主观试题中创设创造性思维的答案,因此,复习中,考生一定要注意不要把答案局限于平时练习题的答案上,尤其是在热点问题上,一定要发挥自己的合理想象和创造性思维。)

三、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

(一)实践的特征:实践就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实践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实践是客观的物质性的活动。第二,实践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能动性的活动。第三,实践是社会性历史性的活动。

(二)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实践决定认识。表现在:(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的对象是由实践的需要确定,认识在变革对象的实践中不断发生。(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认识的课题在实践中不断解决又不断产生,认识的工具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提高。(3)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的根本目的是把理性认识应用于实践,去指导实践,不为实践服务的认识毫无意义。(4)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人的认识是否同客观实际相符合,只能由实践的客观效果来检验。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另一方面,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巨大的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不科学的理论由会把实践引向歧途。这一原理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另一方面,人的实践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能动性活动,必须坚持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并要努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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