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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解读:科学认识三种执政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要坚持和改进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在2004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专门讨论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决定》在总结55年执政经验和规律的基础上,第一次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执政党建设的目标之一鲜明地提到全党面前,这是我们总结党执政成功经验的必然结论,指明了“怎样执政、为谁执政、靠什么执政”的问题,是新形势下我们党更好地执政的根本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了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次新飞跃,是我们党对工人阶级政党执政理论的一个重大创新。科学认识和理解这“三种执政”,对于我们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拥护党的领导有重要意义。

一,“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内涵及其关系

科学执政,就是按照科学的思想、理论和科学的制度、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立在更加自觉地运用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

民主执政,是指进一步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执政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依法执政,是指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党的执政过程不仅表现为刚性的控制与自上而下的指令,更体现在对宪法、法律的自觉维护和法治的自觉践行。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党的执政方式的三个基本要素,三者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三者相互统一、相辅相成。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科学执政与民主执政互为条件和前提。要做到科学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进行民主协商和民主讨论。而要实现民主执政,也必须以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制度为前提。另一方面,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依法执政来体现,重要的是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制度化和规范化,这就要靠依法执政来保证。三者相互联系,有机结合,构成了我党执政方式的基本理论框架。

二、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必要性和途径

第一是对国内外政党执政经验的总结,是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的体现。

事物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客观的,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必须尊重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类社会发展都是有规律的,因此,我们党要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科学执政,直接关系着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只有坚持科学执政,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到决策的科学化,才能从容应对各种挑战,担负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

科学执政是建立在对客观规律认识的基础上的,坚持科学执政就要认识和掌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就要尊重这些规律,自觉按社会主义建设和人类社会发展本身固有的规律办事;就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解放思想,打破思想僵化和保守,从现代化建设的新实践出发,积极、主动地去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把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规律结合起来,实现决策科学化,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探索规律、尊重规律、遵循规律、运用规律,是我们党执政的基本着眼点,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始终探求的重要目标。

第二是由国家性质、党的性质、党群关系决定的。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人民群众与党的血肉联系是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因此,中国共产党必须要坚持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热情,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民主执政还是科学执政的基础,要做到科学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进行民主协商和民主讨论。

坚持民主执政,必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在党中央领导下,集中全党的正确意见,团结一致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必须牢牢掌握社会主义民主的旗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坚持民主执政,必须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发扬中华民族伟大的团结精神,加强全党的团结,加强党同人民的团结,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目标下,实现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之间最广泛的大团结大联合,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创造我们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第三是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因此,党的干部要在法制的轨道上履行职务和权力,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党只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其执政活动才能为人民群众自觉自愿地接受和认可。同时,依法执政也是做到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的保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重要的是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制度化和规范化,这就要靠依法执政来保证。

坚持依法执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靠法律来实现党政关系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依法执政,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意义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对执政方式的认识有了新的深化和拓展,对于我们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提出,必将带来一系列影响深远的重大变化:一是有利于党集中精力管好大事,进一步克服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弊端,降低执政成本、提高执政效率、增强执政能力;二是有利于党在执政实践中坚持科学精神、顺应客观规律要求,执政活动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反映社会发展的趋势和人民的意愿,使党得到广大党员和亿万群众的衷心拥护,党的执政基础、执政地位更加巩固;三是有利于党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实现党长期执政、稳固执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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