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代表西藏各族人民根本利益
CCTV.com消息(新闻联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热地今天就《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发表谈话时指出,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
热地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西藏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社会制度实现了历史性的飞跃,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热地:“我经历了西藏新旧两种社会制度,亲眼目睹和亲身经历了西藏的和平解放、民主改革、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和实施发展的历史过程,直接参与了西藏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效保证了西藏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完全符合西藏实际,完全代表了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热地指出,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在西藏的光辉实践,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范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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