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新课程学生评价方案
新课程对学生的评价,主要评价高中学生通过学习是否达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要求,全面分析学生在知识掌握、能力发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情况。我组以《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模块学习与学分认定指导意见(试行)》为指导,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和政治学科的特点,采取综合评价的办法,对学生学习过程中学习课时、修习过程的综合表现、模块考试考核等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模块评价包括以平时学习过程评价和模块考试为基础的评价。两个部分的占比4:6实施。
一、构成项目
1.修习课时
主要体现学生学习的参与程度。学生必须按规定参加课程修习,即每堂课的出勤情况。课程修习的时间记录由授课教师登记,教务处核准建档;本项目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未经学校批准,课程模块实际修习时间低于该模块规定学时数六分之五的,视为不合格。评价为不合格的,该课程模块学分不予认定(获得免修资格的除外)。
2.模块学习过程综合表现
主要包括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完成作业的情况、参与课堂学习活动情况、课后的学习表现以及学习作品中、获得奖励情况等。本项目评价由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任课教师评价组成。以百分制计算,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等,其中90分以上的为A等、70-89分为B等、60-69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C级以上者该项评价为合格;评价为D级的,不能获得该模块相应学分。
3.模块考试考核
本部分的考核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模块修习结束后举行的全面、系统的考试考核;二是该模块的的平时测验成绩。其中模块统考的成绩占80%,平时成绩(包括期中考试)占20%。本项目评价结果通过计算后采用等级制,分为A、B、C、D四级,其中85分以上的为A等、70-84分为B等、60-69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C级以上者该项评价为合格;评价为D级的,不能获得该模块相应学分。
以上三方面均合格者,方能获得相应的模块学分。对于必修模块未能获得学分的学生,可以申请重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重考合格后可获得学分;重考仍不合格者,允许重修。对于选修模块未能获得学分的学生,可参照必修模块方法执行,也可申请改修其他模块(重修或改修要在接到学分不被认定通知后1年内完成)。
二、分值权重
学分认定由学生学习过程表现和学业水平测试结果构成,两项目分值权重为4:6,按此比例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认定学分,综合评价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学生予以学分认定,未达60分的,不予认定。
表1:学生模块修习成绩认定登记表
学校: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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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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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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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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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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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 |
(必修、选修) | ||||||||||
模块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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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重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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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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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习课时(总课时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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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习课时 (等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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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学习过程综合表现(40%) |
项 目 |
学生自评 |
小组评价 |
任课教师 评价 |
综合评定 |
等第 | |||||||||
平时作业(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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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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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表现(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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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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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学习(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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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新奖励(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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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1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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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考试考核(60%) |
项目 |
成绩 |
权重 |
综合评定 |
等第 | ||||||||||
模块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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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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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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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
综合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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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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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 (签 字) |
年 月 日 | ||||||||||
任课教师 (签 字) |
年 月 日 |
学分认定小组组长 (签 字) |
年 月 日 | ||||||||||||
教务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表2:模块学习过程表现评价表(百分制)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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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
|
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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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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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
学号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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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评价标准 |
学生自评得分 |
小组成员互评 |
教师综合评定 | |||||||
得分 |
总分 | ||||||||||
平时作业 (20分) |
作业完成 (10) |
根据记载,缺1次扣1分, 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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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质量(10) |
好 |
整洁、正确、独立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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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一般 | ||||||||||
差 |
潦草、抄袭、错误多 | ||||||||||
课堂表现 (50分) |
课前预习(5) |
好 |
有良好习惯,预习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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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一般 | ||||||||||
差 |
经常不预习 | ||||||||||
课堂纪律(10) |
有以下影响教学的情形之一,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1、睡觉2、讲废话3、吃东西4、看其它书籍5、听音乐6、吵闹7、故意顶撞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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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笔记(20) |
好 |
专用笔记本,整洁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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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一般 | ||||||||||
差 |
随处摘录,潦草不清, 没有笔记 | ||||||||||
互动交流 (15) |
好 |
主动发言,参与合作、 讨论设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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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 |
一般 | ||||||||||
差 |
基本不参与 | ||||||||||
课外 学习 (20分) |
课外活动、探究学习(10) |
好 |
积极参与,与人协作, 有成果 |
|
|
|
| ||||
中 |
一般 | ||||||||||
差 |
基本不参与 | ||||||||||
学习反思(10) |
好 |
认真复习、总结纠错、 有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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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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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一般 | ||||||||||
差 |
基本无复习、无记载 | ||||||||||
创新、 奖励 (10分) |
好 |
有优秀作品、获得学科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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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有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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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基本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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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评语 |
总评等级: 任课教师签名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
注:1、表2中“好、中、差”的得分分别为10、7、4分。
2、“学生自评”一项是学生本人对本模块的学习情况的小结和反思,包括学习态度、兴趣、表现、体会以及今后努力方向。
3、“小组互评”是通过同伴互评,促进互相了解,明确他人的长处和自己的短处,互相激励,共同进步,发挥集体对个人成长的促进作用。
4、“教师评语”一项由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本模块的态度、表现、特长作出评价,并指出努力方向;
5、“学生自评”、“教师评语”的内容作为学生学习表现评分的参考依据。
6、“综合评分”(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学生学分的认定,以模块评价结果为依据,由任课教师负责。学生认真完成规定的学时数,学习表现和模块考试成绩达到合格者,给予本模块的学分。学生达到规定的学习时数和学分要求、通过全省学业考试,即为本学科学业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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