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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方针

十六大报告指出,“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一新论断,高度概括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所遵循基本思路,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经济方针,对于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理论意义和伟大的现实意义。 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方针具有丰富的科学内涵。它以各种所有制成分同时并存,并且公有制经济实现形式也具有多样性为前提;以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进行平等、公平竞争为基础;以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具有和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利用优势加快发展为核心;以各种经济成分在市场竞争中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促进各自的发展,提高经济活力为原则;以各种经济成分一起发展,共同发展,促进整个经济优化与发展为目标。这一方针既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必然要求,也是二十五年来改革开放经验的必然结论,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经济方针。 坚持基本经济方针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必然要求。根据唯物辩证法,在时间、空间中的事物的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事物的发展就是这种平衡与不平衡矛盾运动的结果。生产力,从而生产关系,更有所有制形式的发展遵循这一规律。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都在不同的领域内,与一定的生产力相联系,在效率、效益、积极性和作用等方面各自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由于生产力时间和空间上的极不平衡,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各自的优势更加突出,完全可以相互补充而不能相互替代,更不能消灭一种或几种所有制经济成分而又形成“大一统”,这个教训,我们非常深刻。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必须长期并存,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才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只要生产力和基本国情不发生根本性变化,也就是说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长期坚持基本经济方针。 坚持基本经济方针是二十五年来改革开放经验的必然结论。我国改革开放首先是在所有制结构上进行突破的。最先是农村的农民自留地和城镇的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接着是建立和发展中外合作、中外合资企业,然后是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再是外资企业、股份公司、私营企业的发展和扩张,最后随着99年个人独资企业法的颁布实施。一方面在法律上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经济长期并存的法律格局,并且非公有制经济在宪法上从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上升为“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实际并存,在市场中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竞争发展的实际格局,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成分在整个经济总量中已经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这个过程中,各种所有制经济都得到了迅猛发展,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显著提高,国民经济创造了世界“奇迹”;与此同时公有制实现形式也已经多样化,公有制经济呈现出前所未有生机和活力。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就是坚持了“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方针,才形成了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基本经济方针是实现“在2020年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目标的根本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包括基本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体系等方面。基本经济制度是基石,经济体制是运行机制,经济体系是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具体表现。基本经济制度带有根本性,其完善性与开放性、灵活性与结构张力决定着经济体制和经济体系的完善性与开放性、生机与活力。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才具有开放性;承认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才有灵活性、竞争性和优势;发挥各种经济成分优势,才有各种经济成分自身发展,不断巩固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并存的格局;相互借鉴,相互促进,才有生机和活力;共同发展,才有各自的发展和整个经济的发展。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和完善是坚持基本经济方针的结果,从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系取决于坚持基本经济方针。 坚持基本经济方针,必须把它与坚持基本制度结合起来。实际上,基本经济方针与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从静态上强调各种所有制结构与态势;“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方针则从动态上强调各种所有制经济的良性互动。因此,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并将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必须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过程中坚持基本经济方针,在坚持基本经济方针过程中坚持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基本经济方针,必须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现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体系的根本要求。其一,确立基本经济方针的宪法地位。我国宪法虽然确立了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地位,但还需要在宪法上将基本经济方针加以规定,才能全面概括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和改革开放应遵循的原则,才能保障基本经济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其二,丰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了民族、公民在法制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和各种经济成分各自的法律地位,但没有规定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和市场主体一律平等的原则,因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就形成了各种经济成分和市场主体的实际不平等地位,阻碍了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的完善。只有在宪法上确立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和市场主体一律平等的原则,才能为建立健全平等、公平、公正地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及其市场主体,保护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开辟道路。其三,树立全面的法律前面人人平等的法律观念,执法严格保障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人人”不仅指民族、自然人而且包括法人。全社会尤其是司法人员不但要树立法律面前民族、公民一律平等的观念,而且要树立各种经济成分和市场主体一律平等的观念。当前突出的问题是,执法不公。集中体现在,对公有制企业实行“非法律性保护”,而对非公有制企业、对外地企业实行歧视性政策和做法。其实,集体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外地企业一样涉及稳定,因为国有企业的财产,私营企业的财产一样是国家的财产;国有企业的职工,私营企业的职工一样是国家的主人。因此,检察、审判、执行及其它执法机关在执法实践中,必须贯彻平等原则、非视性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对各种经济成分和市场主体,对本了地企业和外地企业同时适用一个标准。 坚持基本经济方针,必须在新的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基本经济方针。其一,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重组。根据生产力发展要求,主要对经济体系中的所有制结构、部门经济结构、区域经济结构、内外贸经济结构、跨国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重组,使之符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提高经济整体竞争力。对经济体系中的经济调节结构、市场结构体系、利益分配体系进行创新,充分调动和合理发挥政府、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其二,科学规划“进”与“退”。根据经济竞争性程度,深化改革,主要是国有制经济必须贯彻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进行战略性撤离,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全面掌握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资源,提供大部分共公产品和社会核心产品。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集体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全面进入所有经济领域和大部分公用事业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革命性的新举措,使其提供绝大部分商品和部分公共产品。其三,进行制度创新。根据发挥各自优势的要求,主要把国有企业改革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国有经济的核心竞争力。进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战略性改组与优化,发挥国有制经济主导地位,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优势,发挥集体经济的作为公有制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对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的优势;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优势就是发挥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的优势。其四,转变和创新政府职能。根据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要求与加入WTO的承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提高政策透明度,创造种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及其主体一视同仁地提供优质服务。其五,制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尤其是汲取俄罗斯石油公司竞标失败的教训,加快培植非公有制跨国公司的步伐,参与国际企业并购重组和国际经济竞争

本文关键词:思想者园地|经济体制;经济制度;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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