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思想者园地>> 素材资源>> 文本素材>> 政治生活>> 第三单元>>正文内容

张文显: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由之路



★直接点击下面的文字链接进行下载★

新华网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周立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际,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接受专访时说,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张文显说,国家治理法治化包括治理体系法制化和治理能力法治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是由一整套制度构成的,国家治理制度只有上升为宪法和法律,实现法制化,才能定型化、精细化,这样既便于民众知晓和遵守,又能增强执行力和运行力。”张文显表示,宪法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正是通过宪法的确认,国家治理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获得了最高的法律效力,具有极大的权威性、连续性、稳定性。因此,在国家治理中,要高度重视宪法的作用,树立宪法的权威,确保宪法的实施,确保国家治理制度的统一和权威。

    张文显说,时代潮流不断在变,这就要求在国家治理中必须遵循法治的规律和原则,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能力。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习惯。特别是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不能简单依靠国家强制力、甚至国家暴力去压制,不能用行政手段“摆平”,也不能套用“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币解决”的老办法,而是要通过法治方式、回归法治途径,把社会矛盾的解决建立在法治基础上,把维稳建立在维权的基础之上,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司法程序予以终结。

    张文显说,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应当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纪元,许多改革举措涉及现行法律制度,致使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十分敏感:是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改革,还是冲破宪法法律制度乱改革,这既是对改革的考验,也是对法治的挑战。

    为此,党中央明确要求,改革不能以牺牲法制的尊严、统一和权威为代价,指出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进行;有的重要改革措施,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超前推进,防止违反宪法法律的“改革”对宪法法律秩序造成严重冲击,避免违法改革对法治造成“破窗效应”。

    “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张文显说,在实践中,一些人往往混淆政策与法律的界限,重政策轻法律,甚至用“土政策”取代法律、冲击法律等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科学分析矛盾问题,努力做到法律与政策统一正确实施。



【站长简介】刘海,教育硕士,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延安市优秀教师,无锡市首届“勤远教师奖”获得者。主持或参与10多项省市级课题研究工作,80多篇教学论文发表于省级以上期刊,120多篇文章发表于教辅类报刊……[详细内容]

【网站简介】思想者园地网站( http://www.sxzyd.net)建立于2003年9月1日,长期致力于为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提供资源支撑。目前拥有各类教学资源200000多个,注册用户达到10万余人,资源点击超过4800万人次……[ 详细内容]

本文关键词:思想者园地|国家|法律|法治|改革|治理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价

思想者园地网站资源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