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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姓名权及其他非劳动产品的商品化

据报道,2000年5月31日,以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冠名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平高科)股票在深交所上网发行,袁隆平以他的姓名权获得580万元人民币的使用费。袁隆平让渡自己姓名的部分使用权,换得人民币580万元。在这里,姓名权虽不是劳动产品,但它却在交换中充当了与商品同样的角色。
商品应是劳动产品。非劳动产品被当做商品来交换,这种现象叫做“非劳动产品商品化”。
非劳动产品何以能“化”为商品呢?
在买卖双方的相互交换中,买者的目的是为了取得使用价值。他根本不介意所要买的这个东西是不是劳动产品,有没有价值。他只要求这个东西对他有用,能满足他某方面的需要。而使用价值不是劳动产品所特有的属性,而是一切有用物都具有的共同属性。在有用物范围内,劳动产品有使用价值,非劳动产品也有使用价值。因此,劳动产品有人买,非劳动产品也有人买。
现在再来考察一下卖者。卖者让渡物品的使用价值是为了取得货币。他只要手中的东西有人买能换钱就行,至于它是不是劳动产品、有没有价值,对他来说同样是无关紧要的。因此,为了取得金钱,可以出卖劳动产品,也可以出卖非劳动产品,二者能达到同一目的。所以,劳动产品有人卖,非劳动产品也有人卖。
由以上分析可知,非劳动产品虽然不是商品,但由于买卖双方都没有必要拒绝它作为商品来交换,而且是乐于把它当做商品,愿卖愿买,所以,它能披上商品的外衣,以假作真,混迹于商品交换之中。
非劳动产品虽然披上了商品外衣被当作商品,但它并不能因此就咸了真的商品,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价值,自然能取得价值形态,能将自身的价值表现为与其相等的一定数量的另一种商品或货币,并能与之相交换。用于交换的非劳动产品没有价值,根据人们交换的需要,也赋予它一个价值形态。但这个价值形态并不是它的价值表现,而是一件没有价值内容的价值外衣。如同商场门口那些模特塑像穿的外衣一样,我们不能因为那些模特塑像穿上了人的衣服就以为它就是真人;同理,我们也不能因为非劳动产品取得价值形态就认为它就有价值、就是商品。
正因为非劳动产品没有价值,因此,它无法实行等价交换。在现实的非劳动产品交换中,人们并不是依据其价值来确定价格实行交换,而只能是根据双方都愿意但双方都盲目的某一价格实行交换。至于这个价格是高还是低,那是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可以衡量的。如本文开头提到的袁隆干姓名使用权,谁知道58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是高还是低呢?哪个聪明人能够破解“袁隆平姓名使用权二580万元人民币”这一等式是否成立?如果成立,又是如何相等这个谜团呢?
非劳动产品商品化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自然资源开采权、开发权和使用权;权力、官位和地位;名誉、友谊和良心等都可以当做商品来换钱。其中,有的是正当的、积极的,也有的是不正当的、消极的。前者如自然资源开采权、名人(高官、歌星之类除外)姓名使用权的出让;后者如权钱交易等。我们不能一概而论,而应辩证分析,区别对待。我们不能认为用来交换的都是商品,把那些本不该成为商品的东西看成是商品,从而给它们的交换披上合法的外衣,冠冕堂皇地把商品交换的游戏规则引入政治领域和精神世界。我们也不能认为非劳动产品商品化现象统统都不好,以致缩手缩脚,不敢创造性地利用一切经济资源、一切有利形式来推动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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