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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课指导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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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及《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根据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选课指导工作要以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各科的课程标准(实验)为指导,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选课制度和选课指导体系,以促进新课程实验的顺利进行。选课指导要有助于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有助于学生未来职业的选择和人生规划,有助于实现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培养目标。

各普通高中要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帮助和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人生规划、兴趣和需要,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以适应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的新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精神,密切结合新课程理论与本地的教育实际,指导普通高中选课制度的建设,做好选修课程开设的条件保障工作。

(二)各普通高中要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教育资源,优化校内外资源的配置,处理好学校设课与学生选课的关系。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增设选修课程, 开发学校课程,形成富有特色的课程体系,保证学生有足够的自主选择课程修习的空间。

(三)各任课教师要不断加强自身的专业修养,处理好选修课程与教师专业发展的关系。要以提高实施新课程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积极参与学校课程的开发和实施;在选修课的内容设置和开设形式方面尽量满足学生多样性选择的要求,并指导学生做出合理的选择。

(四)学生在普通高中三年的学习过程中,要按照新课程学分管理的要求,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要修习一定的课程,要处理好选修课程与必修课程的关系。应先修习各科目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修(包括必选)模块、并且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获得116学分;再根据兴趣、爱好和就业志向,从各科目课程标准所设置的选修模块中选修一定数量的模块,至少获得22学分;还要从学校课程中选修一定数量的模块,至少获得6学分。修满144学分以上才能达到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要在保证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在自己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修习更多的选修和选修课程,以促进个性的发展。

三、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选课指导委员会。学校选课指导委员会主要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科负责人等组成, 负责全校学生选课指导工作的领导、规划、组织和协调等工作,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校课程方案。选课指导委员会下设各学科选课指导小组,主要由各学科任课教师组成,具体负责学科的选课指导工作。
  (二)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学校选课指导委员会要根据本校课程方案和选课机制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该手册主要内容应包括学校课程政策、选课的目的、供选课程的简介、选课的规程、学校对选课的有关规定、授课教师信息和方法以及与选课相关的表格等。

(三)制订学生选课的课程清单。学科选课指导小组根据学校课程方案,讨论本学科所能开设的模块课程数、能接纳的学生数及对场地设施的要求等,并提出本学科的开课方案以及课程说明,报选课指导委员会。选课指导委员会对各学科上交的方案进行整合、协调,并考虑教室、时间、科目分布等因素,统筹安排,形成供学生选择的课程清单。

(四)制订选课规程和方法。学校选课指导委员会应结合本校的实际,制订明确和清晰的选课操作规程和方法,包括选课的流程、时间规定、开设条件、确认方式等,确保选课工作有序进行。有条件的学校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依托校园网,开发和利用选课软件等数字化的课程管理系统,为教师、学生和家长提供查询和互动的平台,提高学生选课的实效性。

(五)加强教师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学校选课指导委员会应为每位学生指派一位保持长期联系的选课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由本年级任课教师担任,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合理选择课程,合理分配学分,制订课程修习计划。 

四、选课程序

(一)组织学习。学校向每一位学生发放《学生选课指导手册》,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学生和家长学习,了解学校课程计划和课程设置情况,明确选课要求和方法。

(二)指导选课。由班主任和选课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学生根据新课程的要求和自己的人生规划、兴趣和发展潜能,合理地选择课程,填报个人选课计划。要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学生选课管理,班主任负责组织和协调本班学生的选课指导工作。
    (三)汇总信息。学校对学生选课情况进行汇总并依据学生选课结果进行调整,或者调整课程编排方案,或者指导部分学生重新选课。最后选课结果要由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签名,学校存档。

(四)编班排课。学校根据学生的选课情况,组织选修课程修习教学班(开班人数视学校实际情况而定),确定各班和各科的学期课程表,安排教师、教室和教学设施,并向学生公布。

(五)修习课程。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课程表,制订个人的课程表,并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在相应的教学班进行学习。

(六)调整完善。原则上学生按学年选择课程,按学期进行必要的调整。学校应在每学期末向学生和家长公布课程设置变更情况,以方便学生及时调整修习计划。

五、应注意的问题

(一)选课指导教师应依据不同学生的不同特点作出有针对性的指导。结合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成绩、成长记录、发展潜能等给学生提供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参考建议,以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求,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二)选课指导教师在选课指导过程中,应体现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要以学生为主体,尊重学生的学习意愿,尊重学生的人生规划,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学生在选择课程时也应征求老师和家长的建议。



【站长简介】刘海,教育硕士,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延安市优秀教师,无锡市首届“勤远教师奖”获得者。主持或参与10多项省市级课题研究工作,80多篇教学论文发表于省级以上期刊,120多篇文章发表于教辅类报刊……[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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