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哲学常识(1-4课)常用原理
前言
1、哲学与世界观的关系
区别:世界观人人都有,而哲学则是一门专门的学问,需经系统的学习方能掌握。世界观是自发形成的,是不系统的,缺乏严密的逻辑和理论论证,而哲学则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
联系:①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即哲学是世界观。
②哲学和世界观都将整个世界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都是对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和总的观点,都是关于世界的共同规律和共同本质以及人与外部世界共同的本质关系的认识。
2、哲学与具体科学之间的关系
区别:哲学研究的是世界万事万物的共同性质和共同规律,以及人与外部世界关系的共同规律。而具体科学讲的则是世界某一领域的特殊本质和特殊规律。(主要是研究范围和对象不同)
联系:哲学以具体科学为基础,具体科学以哲学为指导,两者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3、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关系
区别: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根本观点、根本看法。方法论则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原则和根本方法。
联系:世界观决定方法论,方法论反映世界观,世界观与方法论是统一的。
4、哲学有科学和非科学之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哲学。
(辩证的)唯物论
1、物质决定意识原理:
原理:辩证唯物论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映物质。
方法论: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反对主观主义。
2、原理:辩证唯物论认为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正确的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的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地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3、规律客观性原理:
原理: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其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是不可抗拒的,是客观的。
方法论: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要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4、规律客观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原理:
原理:事物发展的规律是客观的,人们不能创造、消灭或改变规律,但人具有主观能动性,能够发现、认识和利用规律。
方法论: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坚持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观点。
(唯物的)辩证法
1、联系普遍性原理:
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具体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2、因果联系原理:
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因果联系之中,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3、整体与部分关系原理:
⑴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由部分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①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②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部分离开整体就不再具有部分的功能。③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
⑵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由部分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①当部分以合理有序的结构组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当部分以无序欠佳的结构组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小于部分功能之和。②整体由部分构成,整体功能的形成离不开部分原有的功能。③部分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起决定作用。
方法论:这要求我们要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4、发展原理:
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要坚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反对静止的、僵化的、一成不变的观点,
①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
②要明确事物处于怎样的阶段和地位。
③要坚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5、规律客观性原理:
原理: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其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是不可抗拒的,是客观的。
方法论: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要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6、规律客观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原理:
原理:事物发展的规律是客观的,人们不能创造、消灭或改变规律,但人具有主观能动性,能够发现、认识和利用规律。
方法论: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坚持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的观点。
7、对立统一原理(矛盾原理):
原理:矛盾是指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①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②矛盾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
方法论:要求我们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坚持两点论、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8、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
原理:矛盾具有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我们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9、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原理: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①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②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③事物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
方法论: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反对各种形式主义的“一刀切”、“一风吹”。
10、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依存,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矛盾的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两者相互联结,不可分割。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要求我们在认识事物时要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和工作方法。11、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原理:
⑴原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规定或影响次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起着决定作用。
方法论:我们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防止不分主次。
⑵原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次要矛盾解决的好坏,对主要矛盾的解决也会产生影响。
方法论:我们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防止“单打一”。
12、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矛盾的次要方面居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
方法论: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原理: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
方法论:要求我们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同时,又不能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
13、两点论和重点论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⑴(对立性角度)
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规定或影响次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起着决定作用。(主次矛盾辨证关系角度)
②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矛盾的次要方面居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矛盾的主次方面辨证关系角度)
③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⑵(统一性角度)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
方法论:我们应该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使用时如果材料强调主要矛盾就只写抓重点,强调矛盾的主要方面就只写分清主流)
14、内外因辨证关系原理:
原理: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方法论:我们在观察事物和分析问题时要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15、量变质变辨证关系原理:
⑴原理: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当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的程度,必然会引起质变。
方法论:①当我们要保持事物的性质不变时,就必须坚持适度原则,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
②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我们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③我们要实现质的变化,就必须重视量的积累。(从数量的增减引起质变来看)
⑵原理: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的变化,可以引起质变。
方法论:我们要重视量的变化,学会优化结构。(从结构和排列次序上的变化引起质变来看)
16、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原理:
原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补充:
矛盾分析法:
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1、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
原理:矛盾是指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矛盾具有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我们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点论、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原理: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①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②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③事物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
方法论: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反对各种形式主义的“一刀切”、“一风吹”。
3、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原理:
⑴(对立性角度)
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规定或影响次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起着决定作用。(主次矛盾辨证关系角度)
②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矛盾的次要方面居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矛盾的主次方面辨证关系角度)
③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⑵(统一性角度)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
方法论:我们应该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使用时如果材料强调主要矛盾就只写抓重点,强调矛盾的主要方面就只写分清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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