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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哲学常识第19课时讲学稿:第二课总复习 联系地、发展地看问题

一.本课主干原理整合(唯物辩证法部分)

1.【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内容】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孤立的事物是没有的。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件要坚持联系的观点,防止孤立地看问题。

2.联系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内容】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联系不仅是普遍的,而且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具体地分析事物的联系。

3.因果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处在因果联系之中。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提高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4.【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1

【原理内容】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和部分相互区别,整体居主导地位,高于部分,具有部分没有的功能。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办事要顾全大局,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

5.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2

【原理内容】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和部分相互联系。整体由部分组成,部分的变化会影响整体,有时关键部分对全局起决定性作用。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在服从整体的前提下,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6.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3

【原理内容】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和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办事要顾全大局,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又要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7.【变化发展的观点原理】

【原理内容】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整个世界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有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8.【规律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内容】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规律是客观的,其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是不可抗拒的。

【方法论】我们要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9.【规律的客观性与主观能动性关系的原理】

【原理内容】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基础。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离不开发挥主观能动性。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将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是统一起来。

二.本课重要问题复习回顾

⒈什么是联系?联系的普遍性有哪些方面表现?

⒉如何理解联系的客观性?书P49

⒊什么是因果联系?原因和结果是什么关系?(区别、联系)

⒋认识和掌握因果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是什么?

⒌什么是整体?什么是部分?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是什么?

⒍理解整体与部分关系原理对于想问题、办事情有什么指导意义?

⒎什么是运动?什么是静止?物质的唯一特性与根本属性分别是什么?

⒏物质和运动是什么关系?运动和静止是什么关系?

⒐割裂物质与运动、运动与静止之间的联系会犯什么样的错误?

⒑发展的含义、实质是什么?判断新事物的根本标准是什么?错误标准是什么?

⒒怎样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⒓什么是规律?唯心主义者如何认识规律?

⒔规律与规则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⒕规律客观性的含义及表现分别是什么?

⒖人与规律是什么关系?(怎样做到按客观规律办事?)

⒗什么是实事求是?什么是解放思想?两者是什么关系?

⒘为什么要按客观性规律办事?

四.上节练习答案:

⑴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的必然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具有不可抗拒性。

⑵人具有主观能动性,人们可以认识、利用规律。一方面,人们能够通过对规律的认识,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另一方面,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有条件的,人们也可以改变或创造条件,限制某些规律发生破坏作用的范围,使人们少受其害,或免受其害,变害为利,为人类造福。

⑶题中观点认为规律是客观的是正确的,但认为人们只能服从规律,否认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是错误的。我们要把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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