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计:哲学常识第19课时讲学稿:第二课总复习 联系地、发展地看问题
一.本课主干原理整合(唯物辩证法部分)
1.【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内容】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孤立的事物是没有的。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件要坚持联系的观点,防止孤立地看问题。
2.【联系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内容】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联系不仅是普遍的,而且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具体地分析事物的联系。
3.【因果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处在因果联系之中。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提高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4.【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1】
【原理内容】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和部分相互区别,整体居主导地位,高于部分,具有部分没有的功能。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办事要顾全大局,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
5.【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2】
【原理内容】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和部分相互联系。整体由部分组成,部分的变化会影响整体,有时关键部分对全局起决定性作用。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在服从整体的前提下,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6.【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3】
【原理内容】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和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办事要顾全大局,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又要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7.【变化发展的观点原理】
【原理内容】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整个世界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有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8.【规律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内容】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规律是客观的,其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是不可抗拒的。
【方法论】我们要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9.【规律的客观性与主观能动性关系的原理】
【原理内容】辩证唯物主义认为,①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基础。②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离不开发挥主观能动性。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将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是统一起来。
二.本课重要问题复习回顾
⒈什么是联系?联系的普遍性有哪些方面表现?
⒉如何理解联系的客观性?书P49
⒊什么是因果联系?原因和结果是什么关系?(区别、联系)
⒋认识和掌握因果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是什么?
⒌什么是整体?什么是部分?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是什么?
⒍理解整体与部分关系原理对于想问题、办事情有什么指导意义?
⒎什么是运动?什么是静止?物质的唯一特性与根本属性分别是什么?
⒏物质和运动是什么关系?运动和静止是什么关系?
⒐割裂物质与运动、运动与静止之间的联系会犯什么样的错误?
⒑发展的含义、实质是什么?判断新事物的根本标准是什么?错误标准是什么?
⒒怎样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⒓什么是规律?唯心主义者如何认识规律?
⒔规律与规则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⒕规律客观性的含义及表现分别是什么?
⒖人与规律是什么关系?(怎样做到按客观规律办事?)
⒗什么是实事求是?什么是解放思想?两者是什么关系?
⒘为什么要按客观性规律办事?
四.上节练习答案:
⑴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的必然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具有不可抗拒性。
⑵人具有主观能动性,人们可以认识、利用规律。一方面,人们能够通过对规律的认识,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另一方面,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有条件的,人们也可以改变或创造条件,限制某些规律发生破坏作用的范围,使人们少受其害,或免受其害,变害为利,为人类造福。
⑶题中观点认为规律是客观的是正确的,但认为人们只能服从规律,否认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是错误的。我们要把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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