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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人民代表大会系列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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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干知识:

人大代表

关键词:国家性质;地位;权利;义务;自身水平,与人民关系,材料提取

①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决定人大代表做某事。

②代表地位: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因此做某事。

③代表权利:人大代表具有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

④代表义务: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反映人民意见,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⑤自身水平:人大代表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

⑥与人民的关系: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做某事。

人大

关键词:国家性质、人大地位、人大职权、活动原则,材料提取

①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是通过人大来实现的。

②人大性质和地位: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题目中若是人大常委会,就答人大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③人大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④活动原则:人大的活动体现民主集中制的组织活动原则。

人大制度(人大+人大代表的知识)

二、设问模式:人大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因和做法

【答题要素】国家性质+人大地位+职权+原则

【答案要点】

①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②人大地位: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国家机关。

③人大职权:人大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等职权。

④原则:人大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三、典型题例:

1.2018年1月29日至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2018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各代表团分组对《宪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审议,提出意见建议;3月11日,2964名全国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次宪法修改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运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宪法修正案》的诞生过程体现了哪些政治生活道理?

参考答案:

①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享有最高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

②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依法行使审议权和表决权。

③全国人大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④《宪法修正案》的诞生过程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了人民当作主,推进了依法治国。

2.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首次审议了《电子商务法》草案,并通过人大官网公布,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电子商务法走完了第一步立法程序。此次电子商务立法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有望开创我国立法新模式,成为由部门主导立法转变为人大主导立法的表率。过去部门主导立法,立法工作行政化、倾向化明显,政府部门从自身立场和利益出发起草法律,利益博弈使得立法久拖不决,甚至流于形式。对此,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知识,分析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过程。

参考答案:

①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坚持党对国家立法工作的领导。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电子商务法》草案,走完第一步立法程序。

③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当家做主、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电子商务法由全国人大主导立法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更能直接体现人民意志,是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体现。

3.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有关公职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2016年10月12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新当选议员的宣誓仪式上,个别候任议员在宣誓时擅自篡改誓词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应该重新安排宣誓的争议,并由此影响立法会的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就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作如下解释: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的法定条件和必经程序;宣誓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宣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监誓人面前进行。

结合材料,说明为什么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以及这一解释的重要意义?(12分)

参考答案:

(1)解释的原因: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最高立法权;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的前提是一个中国,必须接受全国人大的司法接受。②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权力是中央授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不能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相悖或冲突,如果有异议,必须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司法解释。

(2)重要意义:①保证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也维护了中央人民政府的权威;②澄清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疑惑,维护了香港特区基本法的权威;③打击了部分港独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香港社会的稳定和谐团结;④有效地维护了一国两制的政治制度,理顺了中央政府与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关系。



【站长简介】刘海,教育硕士,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延安市优秀教师,无锡市首届“勤远教师奖”获得者。主持或参与10多项省市级课题研究工作,80多篇教学论文发表于省级以上期刊,120多篇文章发表于教辅类报刊……[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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