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思想者园地>> 素材资源>> 文本素材>> 经济生活>> 第四单元>>正文内容

安全生产法12年大修 违法将面临“高额罚单”



★直接点击下面的文字链接进行下载★

 新华网北京8月31日电(记者徐庆松、崔清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3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受权播发这个决定。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法律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类事故等级分别处以最低二十万元最高两千万元的罚款。

  在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方面,法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专家指出,这样的规定借鉴和推广了地方的实践经验,有助于解决执法懈怠问题。

  法律还对乡镇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做出了规定,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履行监管职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滕炜介绍,近年来,我国有些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快,其中有大量小微企业。按行政管理职权规定,乡镇也应履行监管职责。但现实中,乡镇的监管力量有限,实现监管难,因此法律规定较为原则。滕炜同时强调,法律明确了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并不是说乡镇政府要全部承担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县市就不管了。

  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站长简介】刘海,教育硕士,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延安市优秀教师,无锡市首届“勤远教师奖”获得者。主持或参与10多项省市级课题研究工作,80多篇教学论文发表于省级以上期刊,120多篇文章发表于教辅类报刊……[详细内容]

【网站简介】思想者园地网站( http://www.sxzyd.net)建立于2003年9月1日,长期致力于为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提供资源支撑。目前拥有各类教学资源200000多个,注册用户达到10万余人,资源点击超过4800万人次……[ 详细内容]

本文关键词:思想者园地|生产|政府|监督|安全|乡镇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价

思想者园地网站资源相关搜索